| 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竹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2-05-16~2022-05-21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3.具備下列專長尤佳:(1)辦理統籌活動規劃、企劃、執行,商業活動行銷企劃能力。(2)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3)具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能獨立駕駛公務車出差作業。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商業活動企畫、行銷及執行 2.辦理店家商品輔導行銷計畫 工作內容請洽龔科長 06-3901355  |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 聯絡E-Mail | luzbasu@mail.tainan.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簡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審函、最近一筆派令、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語言證書(無則免附)、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等。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3.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