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4~2023-03-27 |
資格條件 |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畢業者。 (⼆)經公務⼈員⾼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情事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者,以及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國會及新聞媒體協調聯繫等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泰⼭區黎明⾥半⼭雅70號 |
聯絡E-Mail | khm@freewa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式,請於112年3⽉27⽇前進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資料及繕打⾃傳,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簡要⾃述⾴⾯(不得空⽩並請簽名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障礙⼿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及電話:官⼩姐(02)29096141分機2623。 (⼆)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翌⽇起3個⽉內,依序遞補本職缺。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