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徵求 科員~2023-03-2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 1 人;備取: 1人(候用期限: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14~2023-03-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所需基本知能。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考試及格,且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應徵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四、須配合本處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辦理。
五、須配合本處業務調整輪調。
工作項目 一、辦理及推展新北市競技運動。
二、競技運動人才選訓賽輔及運動科學訓練強化與運作等事項
三、輔導亞奧運運動種類之民間體育團體。
四、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及所屬場館。
聯絡E-Mail ap4425@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自112年3月14日起至112年3月21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2年3月21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亦得予從缺。
六、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七、聯絡人:(02)29620462分機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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