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徵求 約僱辦事員~2023-03-09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辦事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02~2023-03-09
資格條件 1.學經歷: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其他資格條件:
(1)本案係控留編制內約僱辦事員預估缺,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2)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8條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
(3)具備工作熱誠、良好品德、身心健康及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工作項目 1.戶政即時通件數彙整、本局及他機關例行性資料彙整。
2.戶政規費(含悠遊卡)及罰鍰。
3.區戶聯繫會報及區戶政督導業務。
4.科及各區戶政事務所分層負責明細表修正事項。
5.科及戶所內控事項。
6.戶政法令規章函釋及資訊化維護事項。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
聯絡E-Mail bca-linnea@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逕至銓敘部網站下載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紙本履歷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或掃描檔、影像檔,於112年3月9日前於行政院事求人網站線上投履歷,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可電郵承辦人信箱(bca-linnea@gov.taipei),郵寄均請註明應徵戶籍行政科約僱辦事員預估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報名事宜聯絡人:莊雅琳(電話:02-27208889分機6205);詢問相關業務請電洽戶籍行政科楊妍盈股長 (電話:02-27208889分機 6247)。
2.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戶籍行政科約僱辦事員預估缺,預定自112年7月16日到職 (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
3.待遇:月薪 280 薪點(折合金額 36,316 元) 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於計畫內月支報酬標準一次晉升10薪點,至多330薪點(折合金額 42,801 元)。
4.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視面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 2 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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