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2-20

徵才機關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3-02-17~2023-02-20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臨櫃服務須反應靈敏,服務親切。
三、熟悉電腦及Word操作等。
工作項目 一、受理社會福利案件及登打資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及自傳。
2.畢業證書、電腦相關證照或時數證明。
二、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經錄取試用期3個月,如不適用應即予解雇,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三、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請於112年2月20日前寄送達:300新竹市民族路40號(新竹市東區區公所行政室戴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逾期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戴小姐,電話:03-5282671。
五、待遇:新台幣26,728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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