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書記~2023-04-14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3-30~2023-04-1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並具綜合行政職系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能配合活動加班,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 出納業務(員工各項薪津發放、每月保費核算、各類帳務入出帳、所得扣繳及申報、每月專戶月報表、保管品存入及領取等)。
(二) 局本部勞工勞保、勞退、健保加退保。
(三) 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會議。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8樓)
聯絡E-Mail rb2400056@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2年4月14日(星期五)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上傳照片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
1. 現職派令
2. 最近3筆銓敘部審定函
3. 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
7. 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所定情形之證明(無則免附)
五、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本局視甄選狀況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707薛先生。
(四)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
(五)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情事之一者而刻意隱瞞、或資料內容有遺漏、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當事人自負責任。即使獲錄取若經查有前開情事,本局有權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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