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人員五等,報酬薪點280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4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24~2022-04-01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2.具Office系統、行政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3.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第28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1.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
聯絡E-Mail | ms0447555@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履歷表(附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相關及格證書、證照 (影本) 5.退伍令(影本) 於111年4月1日前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3樓人事室(信封註明欲應徵之職務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斟酌以上資料準備時間,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予受理,不再通知補件。 二、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等資格條件,擇優電話通知口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備取人員造列候用名冊(依面試成績排定順序名次),俟同職務人員出缺時進用,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6個月為限。 四、簽約手續分二階段進行,完成第一階段試用簽約手續後,試用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勤務職者,即予解約;經考核合格者,繼續僱用。 五、聯絡人:陳先生 聯絡電話:02-28053990 #362715 六、 附註: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