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專員~2022-03-2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3-25~2022-03-29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曾任法制職系職務滿3年以上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有辦理都市計畫、建築管理或社會住宅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法制作業。
2.辦理訴願及國家賠償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E-Mail 1002622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線上應徵: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另簡要自述不可空白。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次銓審函。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
(三)另請下載外補人員基本資料與簡歷表共2表件(網址如下):http://urdb.tycg.gov.tw/home.jsp?id=189&parentpath=0,2,162
電子檔填妥後寄至承辦人信箱:10026225@mail.tycg.gov.tw。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213,人事室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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