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約僱人員(本局交通行政科科員職務代理人)~2023-02-0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本局交通行政科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1-30~2023-02-06
資格條件 (一)工程交維計畫審查與督導。
(二)工程交維計畫會議辦理。
(三)工程交維現地會勘實務。
(四)交維系統維護管理(含標案)。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2年2月6日前檢附履歷表(含簡要自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書面資料,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行政科收(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聯絡電話:04-22289111#60551張小姐),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若資格不符者、證件不齊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檢附回郵信封) 。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徵才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二)其他: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7月27日止(科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仍以實際留職停薪時間為準。)
2.僱用期間報酬:每月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6,316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退休金等自付部分費用。
3.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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