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2-09-12

徵才機關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2-09-02~2022-09-1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
工作項目 1、協助民防相關業務。
2、協助警政相關業務。
3、協助災害防救相關業務。
4、協助辦理社政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聯絡E-Mail 30197@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於本(111)年09月12日前以掛號寄達(郵戳為憑)或親送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新竹市北區區公所人事室賴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新竹市北區區公所約僱人員職務甄試】。
二、本職缺僱用期間為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薪資為每月暫支薪28,534元整。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電話:(03)5152525轉171賴小姐或轉170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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