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9-12~2022-09-15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之工作經驗(需檢附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 (三)除前項學經歷(僅需符合1項)外,具地政業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需檢附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或具原住民身分者(原住民身分證明影本),得加分或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u888@hl-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資料檢附: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頁底右下角加註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私章)2.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得選擇檢附個人生活照或護照證件形式照片,或加註說明「因個人因素不檢附照片」,自傳頁末處請簽名或蓋私章)。3.經歷證件影本(頁底右下角加註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私章)。4.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影本1份(僅具原住民身分檢附)。 (二)資料證件不齊者經通知後,應於收件截止前補齊,報名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表件如需退還,送件時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及郵票。 (四)報名方式: 1.以電子郵件報名者,請檢附齊全資料清晰掃瞄檔,寄至本所人事室公務用電子信箱,寄送後請務必先以電話聯絡承辦人員確認收件情形。 2.以通訊、親送或委託報名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及聯絡電話」,併同前述證件資料影本土以A4紙張影印)裝訂成冊,於111年9月15日(星期四)下班前親送或寄達本所人事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3號)。【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郵寄者請務必先以電話聯絡承辦人確認收件情形,收件截止日期認定以郵戳為憑】。 3.以上個人資料證件正確性均由當事人負責,錄取後補驗正本文件,如有不實情事均視為資格條件不符,廢棄錄取資格。 (五)甄選方式:本次甄選原則採書面審查,必要時得以視訊或實體面試(本所另行電話通知),資格條件者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均不個別書面通知。 (六)錄取結果:預定於111年10月1日以後公布於本所全球資訊網頁。 (七)聯絡電話:03-8225135分機125 練課員 (八)人事室公務信箱:u888@hl-land.gov.tw(電子郵件寄出後,請務必電話連絡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