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2-12-30~2023-01-05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歡迎有意加入苑裡鎮公所服務團隊者踴躍報名)。 |
工作項目 | 1.管線單位申請挖掘道路業務。 2.核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及有無現有農舍證明。 3.除草綠美化(道路)。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5860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http://www.yuanli.gov.tw/) |
聯絡E-Mail | ee05@yuan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2年1月5日17時前,請依序排列檢具以下資料: 1.徵才甄選報名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自然人憑證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詳列各項經歷銓審、考績及獎懲、訓練進修及自傳等資料)。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獎懲令影本。 7.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 8.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甄選報名表請於職缺相關附件:下載/苗栗縣苑裡鎮公所徵才甄選報名表,下載填妥報名表後,並將電子檔寄至ee05@yuanli.gov.tw,未於期限內寄電子檔及郵寄上列書面資料者(以郵戳為憑),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姓名、應徵單位、職稱、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 二、送件資料本所先以書面審查,將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或未貼郵資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三、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本所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若干人,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郵寄358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苗栗縣苑裡鎮公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7)854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