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教育推廣組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5~2023-03-3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能力及統籌協調能力,負責細心、主動積極、抗壓性高、團體合作能力強,願意接受臨時交辦事務,需配合假日和執行需求輪班。 二、具美術館服務觀眾及美術推廣工作能力,有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具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聽、說溝通能力者佳,可檢附相關證明。 三、工作地點/類別: (一) 本館大門服務台各項諮詢服務、館舍空間引導、服務台管理與輪值、語音導覽借用管理、庶務行政辦理等工作。 (二) 執行美術教育空間場地管理及演講廳活動場控等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美術館(工作地址: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
聯絡E-Mail | sha@art.ntmo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以下資料一式4份(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 (一)詳細學經歷中文履歷表(附自傳、個人大頭照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複審(面試)時查驗,如持國外學歷者,所附學位證明須附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三)與本案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工作經驗證明資料。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並將應徵資料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一式4份,請於112年3月31 日前(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以掛號寄至:「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國立臺灣美術館教育推廣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教育推廣組臨時人員」,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繳交應徵資料電子檔:請於112年3月31 日前(含)前將應徵資料電子檔傳送至sha@art.ntmofa.gov.tw 【僅傳送應徵資料電子檔而未依限寄送應徵資料紙本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或函復,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四、本職缺需具學士(含)以上學歷者,每月薪資:新台幣34,370元。僱用期預定於112年5月1日起進用,契約從實際到職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經年終考評表現良好者,得予續僱)。另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交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一般體格檢查報告。 五、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予從缺。 六、聯絡人:沙小姐或李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37、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