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10~2022-03-15 |
資格條件 | 一、公私立大學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 二、經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敘或曾敘有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並具執行動物檢疫工作3年以上經驗。 四、應具獸醫師證書且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
工作項目 | 一、動物檢疫政策、法規、方案、計畫之擬定、執行及管考。 二、動物檢疫申報發證等資訊系統之計畫擬定、執行及管考。 三、辦理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傳染病入侵相關動物檢疫業務。 四、辦理動物檢疫國際合作相關議題。 五、辦理動物檢疫相關協調及聯繫業務。 六、其他上級指示交辦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物檢疫組(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0樓) |
聯絡E-Mail | swan82@mail.baphiq.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15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機關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及上開證明文件資料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75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及職稱,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2-23434236施小姐,有關業務問題,電洽02-33432074阮先生。 六、本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