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26~2022-09-01 |
資格條件 | 一、經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下列業務適時輪調: 一、公文收文、登錄及分文等相關作業。 二、公文發文、封裝交寄及郵資統計作業。 三、本府印信、章戳之蓋印及保管維護等事項。 四、辦理各機關定型化公文及證照書狀之套印事項。 五、輪流赴行政院辦理公文交換傳遞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
聯絡E-Mail | AG5938@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無誤(需含自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另如具專業證照者(如採購證照、語言能力證明等)請併同上傳。 三、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秘書處人事室林科員(02-29603456轉分機2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