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09-22~2017-09-28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ㄧ者: 1.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經驗者或具相關專業證照。 |
工作項目 | 1. 協助電力及控制系統維修護管理、備品採購及履約管理。 2. 協助照明設備維護、規劃採購與履約管理。 3. 協助環境整理整頓5S,節能減碳(綠能、太陽能)相關業務執行。 4. 協助消防設備維護、採購與履約管理。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1巷15號 |
聯絡E-Mail | bella@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注意事項:就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備取人員後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日後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本廠應業務實際需要,得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基於員工健康保護原則,凡經本次錄用人員於報到時,應送繳健保合格醫院之ㄧ般體檢合格證明書至人事室備查。 二、須檢附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登載至現職資料,自傳不可空白,本人簽章)、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證照或經歷證件及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均以A4紙張影印,並請簽名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字樣」。 三、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於106年9月28日前(郵戳為憑),將須檢附證件密封以掛號郵件逕寄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人事室,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 四、聯絡方式:本廠人事室簡小姐,電話:07-3909400分機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