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副研究員 |
職系 | 獸醫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8-11-16~2018-11-22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碩士學位以上並具二年以上從事獸醫相關工作經驗者;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六年以上從事獸醫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具有薦任第8職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三)熟悉水產動物防疫、水產病害診斷、治療與用藥等相關法規,並對水產動物學、魚病學、病理學、藥理學等具有頗為專精學識。 (四)領有獸醫師證書。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水產病害防疫與指導。 (二)水產病害防疫技術創新與改進等研究工作。 (三)水產病害防疫檢疫法令及方法之研究改進與建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水產養殖組(基隆市和一路19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地址:基隆市和一路199號人事室 杜玉冬小姐收。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職系。 (三)期限:民國107年11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研究職缺增列專題報告,專題報告(含面試)以5-10分鐘為原則】。 (五)本職缺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