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8-11-29~2018-12-05 |
資格條件 | 報名資格: (一)現任或曾任一般行政職系,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並符合台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兼職規 範之規定。 (三)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校務需要在校夜宿(星期日至星期四)及工作調整者。 (四)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 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職者。 (五)具有女生學生宿舍管理經驗之女性尤佳。 |
工作項目 | 女生宿舍幹事工作內容暨時間如下: (一)本校女生宿舍幹事職務因業務實際(特殊)需要,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1月14日局考字第1000021834號函」規定彈性訂定宿舍幹事上班時間如下:每日上班8小時,每週上班5 天,合計上班總時數40小時,國定假日依規定放假,服勤時間以配合學生住宿時間為原則。 (二)工作時間:請上本校網站下載簡章詳閱 1、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四06:30至08:30(2小時)16:30至22:30(6小時),週五06:30至08:30(2小時)、週日16:30至22:30(6小時)。國定假日前1日同週五上班時間,收假日同週日。每 週晚間22:30至翌日上午6:30為住校備勤時間,係業務性質具有特殊性及因應特殊情況所必須,非實際上班時間,期間若協助處理住校生臨時疾病、事故或其他情事時,得覈實准 予加班補休。此外若因業務需要,須在規定上班時間以外延長工作(加班)時,經單位主管事先覈實指派,得依加班事實給予擇期補休假或予行政獎勵。 2、平常開學上課期間、寒暑假學生如有輔導課程,或學校辦理活動學生需住校期間,應依上述時間上班。 3、為配合學生住宿需求,個人休假宜於寒、暑假無學生住宿期間申請;另寒、暑假期間扣除個人休假與補休假後,如無學生住校,其上班時間比照學校行政人員,於白天在學生事務處或 學校宿舍正常上、下班。 4、如遇天然災害與各種不可抗力因素等情況(如颱風、地震天然災害或住宿生集體食物中毒等),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停止上班,如學生無法全數離校返家時,則宿舍幹事應協助照顧 留住宿舍之學生,並得於事後另行辦理請補休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7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1條)。 (三)工作內容: 1.女生宿舍生活管理及生活輔導等相關事宜。 2.女生宿舍相關行政事宜。 3.女生宿舍緊急事故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20145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32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校地址:20145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324號 本校網址:http://www.klgsh.kl.edu.tw 聯絡電話:國立基隆女中人事室,電話(02)24278274#150、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