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約僱人員 |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 有效期間 | 2017-06-01~2017-06-05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所列情事者。 (四)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電腦軟體應用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具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不符合資格條件(一)至(三)者請切勿應徵,如錄取後始發現有此類情事者,立即解 除約僱。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會計業務。 (二)學校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表件:請自本校網站(http://www.hla.hlc.edu.tw/)下載 (一) 報名表(各欄請詳細填寫並簽名或蓋章,並貼上2吋正面脫帽照片)。 (二)繳驗學歷證件。 (三)個人自傳:請介紹家庭概況、學經歷簡介、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等約1000字。 (四) 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其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等)。 以上報名表件及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裝訂。 (一)郵寄報名: 於106年6月5日中午12時前,將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達」本校人事室並電話確認:03-8312318,信封請註記「應徵主計室組員職務代理人」及上班及下班後可聯絡之電話號碼。(寄達日以本校收件日期章戳為憑,請應徵者自行估算郵寄送達本校時間,逾期寄達本校者,一律不受理)。 (二)自行送件報名: 於甄選報名截止日(106年6月5日) 中午12時前,將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送達本校人事室(欲於平常日中午送件者,請先電話與本校人事室聯繫03-8312318;週六、週日非上班時間,不接受自行送件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