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另得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24~2019-10-28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農業技術職系第5職等以上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通過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本所農業技術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 |
聯絡E-Mail | hchsiang5062@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或書面雙軌擇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依以下說明應徵: 1、採線上作業應徵者請於108年10月28日前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填妥自傳並親自簽名。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現職派令、最近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完整上傳。 2、採書面方式應徵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填妥自傳並親自簽名。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現職派令、最近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於108年10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 信封請註明「應徵農業技術職系技士」掛號郵寄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臺中市霧峰區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電話:04-23397128轉711、713)。 以上證件請依序以A4紙影印裝訂成冊。本所將依所需條件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註明退件。 (二)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