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2018-04-02

徵才機關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3-29~2018-04-02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工程相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4)電腦操作實務熟練。
工作項目 (1)道路、橋樑養護業務。
(2)道路挖掘許可及路面修護工程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臺中市東勢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dongshi.taichung.gov.tw/lp.asp?CtNode=26385&CtUnit=5974&BaseDSD=7&mp=142010&xq_xCat=06,點選「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人事室」自行下載使用)、身分證暨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信封請加註應徵「公用課技士職務代理」,於報名截止日(107年4月2日)前以限時掛號逕寄42352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東勢區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如親送請至本所秘書室加蓋收文章戳,逾期不予受理。
(2)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證明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視為不合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3)僱用期間:自107年4月9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為止。
(4)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24.7元,相當月支新台幣34,9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等費用),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5)聯絡電話04-25872106分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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