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徵求 技士~2018-03-01

徵才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林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2-13~2018-03-01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薦任第六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有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備服務熱誠、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
工作項目 1、公共安全督導與維護。
2、遊憩據點經營管理及督導。
3、災害救助及緊急應變。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2841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7年3月1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右下角註明「應徵林業技術技士」字樣,掛號郵寄22841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36號「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傅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4991115轉106):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乙份(請貼照片、詳填自傳並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現職派令影本影本
(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8)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9)其他證照如英檢、採購法證照等各項相關資料影本,依序裝訂成冊。
2.證件不齊者,恕不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
3.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視同不需退還證件)。面談後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三個月。
5.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處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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