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派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正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03-06~2018-03-09 |
資格條件 | 應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 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土木、建築及軌道工程規劃、設計、審查及施工督導。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經歷及銓審資料須登載清楚,請勿自行刪除,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請註明日間可連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份銓審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語文檢定證書、專業證照(如採購專業及格證書)等影本1份(以上資料請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未依前述規定檢附備齊證件及逾期恕不受理。 二、 以上資料請依序排列並以A4格式影印裝訂,於徵才期間郵寄「高雄市苓雅區802四維三路2號10樓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後必要時得就符合資格者辦理考試,若均無適當人選,則予以從缺;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7-3368333#3735 注意事項: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另通知參加面試,未錄取者不予通知。 二、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2名列冊候用,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