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徵求 約用人員~2019-08-26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4,916元)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9-08-16~2019-08-2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Microsoft Office等)。三、積極、負責盡職且具服務熱忱。四、能配合業務加班。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事。六、具汽車駕照且能自行駕駛者。七、如通過英語檢定,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工作項目 1.辦理違法旅宿稽查作業。2.違法旅宿資料蒐集及彙整。3.違法旅宿訂房住宿蒐證。4.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工作起迄時間:自僱用日起至108.12.31,本職缺係採專案經費補助,惟若經費停止補助或經費不敷支付時,則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然僱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且具服務熱忱者,如相關補助延續辦理,則優先予以續聘】
工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一)學歷證明或畢業證書影本。(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四)汽車駕照。(五)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徵才公告/相關檔案下載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並於108年8月26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約用人員/詳文/我要報名」,完成應徵者基本資料填寫上傳。聯絡電話:(06)6322231轉649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三、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四、上班地點: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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