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徵求 幹事~2018-07-25

徵才機關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幹事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8-07-16~2018-07-25
資格條件 (一)現職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須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
(二)物品管理。
(三)教職員宿舍管理。
(四)場地管理。
(五)勞健保業務。
(六)零用金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66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至本校網站下載簡章http://www.lksh.chc.edu.tw/files/13-1000-1008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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