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資源班輔導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8-07-13~2018-07-18 |
資格條件 | 「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學士學歷以上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至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五)具103-106學年度資源班輔導員資格,且107學年度已確定未再續約者。 |
工作項目 | (一)資源班輔導員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如附件1工作手冊)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07年7月18日(星期三 )16:00前至本校人事室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受理);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於107年7月19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個別通知參加應試時間。 (二)簡章及附件請至本校網站下載,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電話:06-9272342*611。(網址http://www.mksh.phc.edu.tw/Default.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