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9-06-20~2019-06-24 |
資格條件 | 應徵資格: (一)學歷:大專以上獸醫科系所畢業。 (二)經歷:具獸醫實務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資格: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經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訂「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或專技人員獸醫師考試及格。 (五)其他:需領有獸醫師證書、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
工作項目 | 執行輸出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查)、受理輸出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申報及檢附文件審核、家畜肉品市場及屠宰場衛生檢查、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二)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加註日間聯絡電話)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五年獎懲相關證明文件。逕寄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號人事室楊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金門檢疫站技佐」字樣。人事室聯絡電話:07-9720513。(三)報名期限:民國108年6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還相關證件。 報名日期:108年6月20日至108年6月24日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