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預估缺〉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9-12-17~2019-12-2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2.現職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有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社會行政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57苗栗縣通霄鎮通東里中正路8號 |
聯絡E-Mail | hu10@tungshia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苗栗縣通霄鎮公所人事室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37)752104。(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08年12月20日前逕送本所收發或郵寄357苗栗縣通霄鎮中正路8號人事室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列各項經歷銓審、考績及獎懲、訓練進修及自傳等資料,請使用自然人憑證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獎懲令影本。6.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 。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3.逾期報名、資格不合、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應於應徵 資料中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及地址,俾利郵寄。4.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