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徵求 行政助理~2019-01-03

徵才機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12-21~2019-01-03
資格條件 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2.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法律相關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有關協助處理平復司法不法及其他轉型正義事項之推動、爭議處理或報告編纂之執行細節等事項。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地址 台北市北安路一段12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請註明聯絡電話)。2.本職缺依行政院規定月酬自新臺幣40,901元起薪。3.採通訊報名,請於108年1月3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平復司法不法組)」。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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