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8-09-12~2018-09-17 |
資格條件 | 自治事業管理所助理員1名 (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一名為現缺。 以上職缺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公務人員經銓敘部審定具調任上述各職缺職務任用資格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應迴避任用等情形者。 非現職人員錄取後需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准方可遴用。 |
工作項目 | 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埔里鎮。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規定: 1.採通訊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請在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職缺) 2.請填送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在首頁註明應徵之職缺)並檢附: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曾任與應徵職系同職組或得調任職系之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最高學歷證件,另如有相關專長證件可審酌檢附。(均送影本,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資料不齊者視為不符資格,錄取與否均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報名截止日期:2018/9/17〈以郵戳為憑〉 受理單位:本所人事室盧主任(地址: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二樓人事室)(049)2984040-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