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17-11-22

徵才機關 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11-16~2017-11-22
資格條件 (一)具有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業技術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84941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地址: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為利統計人數俾辦理後續作業,郵寄後並請聯絡告知承辦單位,聯絡電話:07-6701001轉102人事室陳主任),並於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資料一律使用A4紙張影印,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名後,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檢附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附相片;經歷、銓審、獎懲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具原住民人員身份者,請檢附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8、具身心障礙人員身份者,請檢附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9、與本職缺相關訓練、進修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10、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其他事項:
(一)本次甄選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二)本次甄選如需辦理面試,將以電話聯絡參加甄選人員。
(三)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便郵寄;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應徵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便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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