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辦事員職代)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04~2018-01-09 |
資格條件 | 1.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商學背景尤佳。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第5條之情事。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
工作項目 | 1.協辦工商登記、土地出租管理、停車場出租管理等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3.具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
工作地址 | 42760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
聯絡E-Mail | phwu2@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資格條件符合請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7年01月09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人事室收」(42760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請至本分處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使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2.合者通知面試並視需要測試電腦能力,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3.僱用期限:至107年普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4.報酬:以約僱三等220薪點僱用(約月薪26,642元),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5.視甄選情形酌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公告日起3個月。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5322113#612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