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環境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11~2018-01-18 |
資格條件 | 1.相當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環境檢驗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3.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環境檢驗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133巷72號(另含本局永華及民治辦公室) |
聯絡E-Mail | chin10450@mail.tne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吳小姐 (06)2686751#114 chin10450@mail.tnepb.gov.tw 檢具文件: 一、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學歷、經歷、考試、證照等資料,並請於履歷表最後一頁「填表人」欄位簽名掃瞄〉。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如係現職人員請檢附最新派令、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令)等【以上資料均請掃瞄為PDF檔、履歷表請加附電子檔(含彩色大頭照)】。4.提供英文能力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檢成績、多益證書等。 二、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07年1月18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chin10450@mail.tnepb.gov.tw (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並註明「應徵環保局技佐職務」;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覆。 三、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四、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nan.gov.tw/tainan/)求職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