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5-30~2019-06-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現(離)職警察人員除外。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4、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 |
工作項目 | 1、辦理公文管制、考核及報表製作等相關業務。2、辦理公文講習。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具文件: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填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考績、自傳等,末頁請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現職合格實授銓敘審定函影本。(5)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5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6)其他有關證件(如英檢證書、身心障礙手冊、專業證照)影本。2、應徵方式:(1)請於108年6月10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掛號逕寄「22005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5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人事室李小姐』」收。(2)信封請註明「應徵書記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3、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4、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5、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3064人事室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