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土庫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1.預估缺。2.如正取人員未能報到,由候補人員遞補之;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試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8-08-16~2018-08-20 |
資格條件 | 1.具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佳。 2.具備學生輔導與校園安全工作處理經驗者尤佳。 3.教育部審認之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者。 4.具行政業務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及網路作業。 5.必要時能配合假日或夜間值班,具危機事件處理、輔導溝通能力者。 6.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學生事務相關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2.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及校園安全防護相關業務。 3.校園性別事件、校園霸凌事件業務。 4.學生校外賃居。 5.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6.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7.學生生活輔導。 8.其它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土庫鎮中央路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方式。 2.報名期限及繳交之證件:意者請於107年8月2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 (1)甄選報名表 (需黏貼相片)。 (2)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符合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 明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 。 (5)輔導、諮商、教育、醫療、法律、觀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者免繳)。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起算日為107年6月1日) (8)值班同意書、切結書。 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雲林縣土庫鎮中央路2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聯絡電話及「應徵國立土庫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學務創新人員」。 3.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條件不合者,不予受理報名,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5-6622538轉319,朱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