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9-06~2017-09-1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戶政工作性質相當之一年以上經驗者。 3.熟悉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能配合本所業務需求輪(值)班者。 |
工作項目 | 1.戶政櫃檯綜合受理等相關戶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2樓〈所本部〉或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160號3樓〈景美辦事處〉。 |
聯絡E-Mail | vivian56@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06年9月11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並詳填學經歷、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及畢業證書與相關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親送或郵寄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人事機構(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2樓)廖人事管理員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係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1工作日止(預計至106年10月);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4.工作報酬:250薪點折合薪資30,275元。 5.聯絡電話:02-29395885轉1007廖人事管理員。 6.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選成績得擇優候補1~2名,若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所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次甄選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