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徵求 聘用查察員~2025-06-0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查察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27~2025-06-02
資格條件 需為大學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心理、公共行政、人力資源或其他相關科系畢業,或曾修習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心理、公共行政、人力資源或其他相關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20學分以上 (不得跨科系認定),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 受理並調查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評議、處分及後續行政救濟。
2. 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案件通報事宜。
3. 協助雇主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
4. 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法律諮詢及扶助業務。
5. 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相關法令諮詢及宣導業務。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