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力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員、備取若干員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05~2023-06-13 |
資格條件 | 須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其中第三項為必備條件),始得報名參加,依下列資格及順序,辦理公開甄選: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大學以上畢業者。 第二、三項條件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
工作項目 |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學校執行防制校園霸凌、性別平等教育、校園災害防救(校屬人員安全照護及通報)、學生宿舍管理等各項工作。 (8)辦理學務處、進修部、教官室、校安中心相關業務。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校學務處: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11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校人事室,林主任:04-7552009#401 or 陳先生 04-7552009#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