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徵求 助理研究員~2023-06-17

徵才機關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01~2023-06-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研究所碩士以上學位。(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調任限制之現職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4)具土木、建築相關專長,並對建築節能、營建管理、智慧化居住空間、淨零建築或溫室氣體減量等領域之研究與推動有興趣者。(5)具工作熱忱,且能配合加班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所建築研究及公務行政等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
聯絡E-Mail ag6804@abr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次甄選程序將採面試或測驗程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測驗方法採筆試或口試等方式,於本所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時間時告知。(2)線上應徴: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徴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閲,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3)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前開應徴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最新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外語能力證明7.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4)經審查符合資料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5)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至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6)如有其他疑問,請洽聯絡人:人事室,聯絡電話:89127890轉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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