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7-10

徵才機關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4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07~2025-07-10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無不良嗜好者。
工作項目 一、從事本區介壽國中停車場短期2個月(至114年8月底止)收費工作。
二、本工作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採排休制(彈性工時),每週六、日兩天,上班時間為08:00~16:30(中午輪流用餐30分鐘)。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3641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聯絡E-Mail 1006042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月支薪酬:採日薪(每人)新臺幣2,500元整。
二、檢附: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4年7月10日中午12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敘明應職職務:約用人員。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正取4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或2102黃先生,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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