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副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9~2025-07-1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心理、公共衛生、社會工作、社會學、法律、統計或醫事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具備公文撰寫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 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良好溝通協調及應對能力,能配合業務加班、國內出差及輪調。 四、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並具辦理採購、補助案經驗者,或具從事心理健康、自殺防治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有關「自殺防治相關業務」資料彙整及統計事宜。 二、協辦自殺防治中心及通報系統之採購、自殺防治之立法院提案、監察院調查等資料整理。 三、心理健康業務之地方政府衛生局考評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心理健康司) |
聯絡E-Mail | mpsheng26@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7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月支報酬:344薪點至424薪點(新臺幣47,850元至58,978元),自344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六、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14、胡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499王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