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9~2023-07-06 |
資格條件 | 1. 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 熟諳預算、決算、內部審核等相關會計業務,並熟悉主計、政府採購等相關法令規定。 |
工作項目 |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
聯絡E-Mail | carel2696@ci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並登打簡要自述。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2. 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專業訓練認證表(參加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 3. 填具「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甄審(選)人員資績評分表」(請從eBAS全國主計網/功能選單/主計人事/人事業務使用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檔案,並登錄5年內與現職同職務列等相關部分至【訓練進修】欄位為止)。 三、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甄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方式:(02)8995-3405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計室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