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07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2.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能配合業務加班尤佳。 |
工作項目 |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都市計畫相關業務;輪值親民服務櫃檯;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工務課(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2年6月30日起至112年7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紙本郵寄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莊區公所工務課5等約僱人員」。 (1)收件單位:「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 (2)郵寄地址:「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3.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後附檔),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等文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二)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 (三)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職缺正取1名,並擇優得酌列備取1名,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另行通知並辦理僱用相關事宜。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四)備註: 1.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僱用薪點:280,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整。 2.本甄選未盡事宜,依現行相關法令之規定。 3.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164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