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7~2023-07-03 |
資格條件 |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佳。 |
工作項目 | 1.辧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
聯絡E-Mail | 1007578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方式應應徵本職缺: (一)採通訊報名: 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駕照等影本。請於112年7月3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2年7月3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漁牧科約僱人員(A620082)」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 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薪資待遇以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三、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李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54 謝科長。 備註: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欲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恕不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