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徵求 助理員(A010020)~2023-05-31

徵才機關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助理員(A010020)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3-05-25~2023-05-3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本職缺得視實際業務需要支援所內其他課室。
工作地址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雲林縣口湖鄉中正路一段118號)
聯絡E-Mail yl699900001@mail.yunli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依序將(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書、(三)現職派令、(四)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六)其他相關證件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合併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聯絡電話7893048柳代理管理員,所需資格條件、應備文件請洽7891765人事室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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