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32,425元) |
職稱 | 約僱助理稅務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擇優列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7~2023-08-0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諳電腦操作者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及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
工作項目 | (一)地方稅稽徵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178號3樓(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松山分處)。 |
聯絡E-Mail | ct-315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2年8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人事室闕小姐,聯絡電話:02-23949211轉215;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二)詳細工作內容,請洽用人單位林惠媛,聯絡電話:02-25703911轉100。 (三)備註: 1.僱用期間:預定自112年8月10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即予終止僱用)。 2.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甄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 (甄試結果正、備取名單,將公告本處網頁)。 3.正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備取人員於候補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