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七等 |
職稱 | 約聘人員(社區健康組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7~2023-08-09 |
資格條件 | 1. 具有下列學經歷之一: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具公共衛生、營養、醫務管理、衛生政策與管理或醫藥護理等相關研究所畢業者尤佳。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有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具公共衛生、營養、醫務管理、衛生政策與管理或醫藥護理等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2. 具有通過英語中級檢定或相當之英語檢測為佳。 3. 熟悉一般文書處理、文獻檢索及基本電腦操作等能力。 4. 具行政事務流程溝通、整合及規劃能力。 5. 認真負責、積極學習、抗壓性高,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相關政策規劃及推動。 2.辦理高齡及失智友善環境相關業務之推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手續: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2年8月9日前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以放棄論)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人員-社區健康組技士職務代理人」,並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才招募/職務資訊/我要報名/完成線上報名登記。 (1) 應徵簡歷表(格式請至本署http://www.hpa.gov.tw/Home/Index.aspx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下載)。 (2)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以A4直式橫寫,附照片、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3) 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及相關服務或資格證明文件。 (4)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2. 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3. 甄選方式及日期: (1) 甄選方式:面試。 (2) 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日期,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4.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 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月支報酬:約聘七等328-424薪點(新臺幣42,541元起薪)。 6.洽詢電話:(02)25220808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