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2~2025-11-02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五)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注重行政倫理。 |
| 工作項目 | (一)土地登記審查、校對及公文處理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138號)。 |
| 聯絡E-Mail | meng68@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投遞履歷作業,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本職缺應徵網頁完成線上報名,並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掃描檔,上傳至職缺應徵/我要應徵網頁之附件欄內,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確認附有大頭照,填表人欄位務必簽名,自傳不可空白,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email)。 2.現職派令。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高學歷證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身分證正反面。 8.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9.如具有身障手冊或採購證書亦請附上。 (二)其他: 1.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完成線上報名者,合於資格條件人員,本所將擇優電話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個人資料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各項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報名期間:114年10月22日至114年11月2日(以完成線上報名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5.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為115年1月5日),俟實際出缺後辦理相關任用事宜。 6.聯絡電話:報名事宜請洽04-26237141轉603蔡小姐。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所聯絡人04-26237141轉分機101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