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5-02

徵才機關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36,316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19~2023-05-02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電機電子、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2.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與敬業處事態度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主控室班務輪值(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
2. 機務故障排除處置。
3. 協助辦理廣播、成音設備之維護、保養。
4.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約僱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配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2.約僱報酬:錄取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支給280薪點 (薪點折合率為129.7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6,3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3.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於112年5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人事室(10066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5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程組職務代理人」字樣。相關資料請自行留底,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遴用者所送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1.中文履歷表(請下載附檔「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職缺應徵履歷表」填寫)。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為服務單位正式核發並載明起迄年月之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另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未以通訊紙本郵寄或逾期報名(以郵戳為憑)者,均不受理。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備取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
1.如有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洽(02)2388-0600轉311工程組謝先生。
2.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388-0600轉171人事室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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