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雲林縣水林鄉民代表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06~2025-11-12 |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未具外國國籍。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繫電話、學經歷、專長…等)、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以上資料採A4紙張格式,經本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排列裝訂)。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以資格不符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請於114年11月12日前掛號郵寄或親送雲林縣水林鄉水北村水林路12號2樓(雲林縣水林鄉民代表會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組員」及連絡電話),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簽收日期為憑。(114年11月12日下午5:00 前) 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會得從缺處理,另行辦理公告徵選。 |
| 工作項目 | 1.議事行政業務之處理。 2.文書行政管理業務之處理。 3.辦理會計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民代表會(雲林縣水林鄉水林路水北村水林路12號2F ) |
| 聯絡E-Mail | cheng_5412@yahoo.com.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5)7852624 組員陳小姐 |